各投标人:
嘉峪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岭西路(壮锦大路-铁山港三支路)工程招标文件有如下批改:
(一)原招标文件第15页中的“打算开工日期:2016年07月01日,打算竣工日期2017年04月01日”;原招标文件第59页中的“打算开工日期:2016年07月,打算竣工日期2017年04月”。
现均批改为:“打算开工日期:2016年07月01日,打算竣工日期“2017年05月01日”。
(二)原招标文件第18页中原文:“4.1.1包装、密封“电子文件光盘”“;
现批改为:“4.1.1包装、密封“电子文件U盘”“。
(三)原招标文件第22页中的:“10.4 “暗标”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选取“暗标”评审方式, ?选取”;
现批改为:“10.4 “暗标”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选取“暗标”评审方式,?不选取“。
(四)原招标文件第190页投标函中,“其中构筑装置工程劳动保险费 元”;
现批改为:“其中社会保险费 元”。
(五)原招标文件第11页招标布告、第14页投标人须知中1.3.1以及第59页中:
涉及招标领域、工程内容、工程承包领域中原措词为:“蕴含路路、桥梁、排水、照明、交通设施等工程(绿化工程之表),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”。
现因桥梁设计图纸未能美满,以上部门内容均批改为:“蕴含路路、排水、照明、交通设施等工程(绿化工程之表),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”;
即桥梁工程不蕴含在本次招标领域之内。
(六)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五角星标志“★”等同于本项目招标文件钟装*”标志,并执杏装*”标志的有关约定;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带棱形标志“◆”为重要清单项目。
(七)、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(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带“★”号的项目)的单价不得超出经颁布的招标节造价的相应单价,不然为无效报价,无效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作否决投标处置。
(八)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功夫(投标截止功夫,开标功夫),原为2016年6月15日 10时00分。现改为“2016年6月23日 10时00分”.
请投标人按以上批改内容执行,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。
招标人: 嘉峪关科巨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
招代理机构: 广西建通工程征询有限责任公司
2016年6月7日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