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名称:重点产业区域C区吴圩镇33号路工程设计
招标类别:设计
招标方式:公开招标
招标代理机构:广西新宇建设项目治理有限公司
结构类型及规模:重点产业区域C区吴圩镇33号路工程,路路全长约1000米,宽24米。建设内容蕴含路路、排水、照明、绿化、交通设施等(以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准)。
开标功夫:2018年11月26日
公示起头功夫:2018年11月27日 公示截止功夫:2018年11月29日
中标候选人情况:
第一中标候选人:广西交通科学钻研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:10.00000 %
工 期:70 日历天 质量等级:合格
第二中标候选人:广东中誉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:13.00000 %
工 期:70 日历天 质量等级:合格
第三中标候选人:华蓝设计(集团)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:6.00000 %
工 期:70 日历天 质量等级:合格
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了局有异议的,该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,招标人该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回答;若以为招标人回答内容不切合司法、律例和规章划定或权利受到侵害的,请在公示起头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,逾期不予受理。评标了局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,从招标人签发赞成公示的第二天起推算。
异议受理部门:K8凯发 梁工 (联系电话0771-4951091 )
投诉受理部门:嘉峪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(监督电话:0771-4972301)
投标保障金的退还法式提醒
1.非中标人的投标保障金退还。《中标通知书》发出后,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买卖中心提供《非中标人投标保障金退还通知书》,买卖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解决非中标人的投标保障金退还手续。
2.中标人的投标保障金退还。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项目合同后,应在3个工作日向买卖中心提供《中标人投标保障金退还通知书》,买卖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解决中标人的投标保障金退还手续。
招标人:K8凯发
招标代理机构:广西新宇建设项目治理有限公司
2018年11月27日






